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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婉汝 - 人事 | 2025-08-04 | 點閱數: 189
  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自 114 年 7 月 30 日生效。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7-23 | 點閱數: 208
提供[臺南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暨心理諮商服務]宣導 1 份,歡迎同仁參考運用 EAP 服務項目,如需申請可以撥打市府專線或掃描 QRCODE 。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7-02 | 點閱數: 150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6-25 | 點閱數: 171
檢送公務人員/教師兼行政勤休制度宣導圖卡 1 份。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6-03 | 點閱數: 174
為透過多元方式宣導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一覽表、短片及懶人包,歡迎大家參閱運用。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5-29 | 點閱數: 167
為落實本府「清廉效率、公開透明」之施政理念,實現民眾對廉能政府的期待,期使同仁瞭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適用及登錄程序,共創廉潔辦公環境。 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之人員登錄報備。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5-29 | 點閱數: 249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 113 年 1 月 2 日函略以,公務人員加班時數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下稱加班費支給辦法)規定核給加班費後,其餘以補休假為補償方式者,應於補休期限內(按: 2 年內)休畢為原則,機關應督促所屬公務人員於補休期限內休畢,如因機關確實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於補休期限內休畢時,始得例外依法結算計發加班費。 二、為保障同仁健康權,請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勤休制度,確實管控加班指派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機關應確實簡化內部作業流程或程序,檢討不必要流程,彈性調整人力或工作指導等,儘量避免加班。倘應業務急迫性確有加班之必要,仍應審... 觀看完整文章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5-28 | 點閱數: 242
說明: 一、本府 114 年 4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40557027 號函諒達。 二、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及內政部訂(函)頒之「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及「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對於公務員赴陸分別訂有相關許可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三、因應暑假旅遊旺季、探親需求,請各機關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應確實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規定辦理,申請前務必詳閱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5-27 | 點閱數: 155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吳婉汝 - 人事 | 2025-05-21 | 點閱數: 174
轉知教育部令,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任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每次期間 3 個月以上累積滿 1 年,得提敘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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